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指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的,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标准总和确定;
(2)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3)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申请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贷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学籍:已被国家批准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5)家庭状况: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取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要的基本费用。
申请助学贷款材料:
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⑵本人及共同借贷人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
⑶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⑷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申贷流程:
首次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续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证明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视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作中逐月扣款;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联系方式:
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7月13日至9月18日周一至周日8:30-17:30
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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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