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教育系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的权利和义务。由我系辅导员李扬老师担任此次会议的主讲人。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党员义务与权利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主要包含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此次会议,旨在使每个党员都认真领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内涵,把握其 精神实质,并自觉遵守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这次会议,阐明了党员应尽的责任。只有广大党员都认真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一致,使党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
教育系学生党支部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